
截至2026年4月15日收盘,富春环保(002479)报收于5.78元,下跌2.03%,换手率3.88%,成交量33.46万手,成交额1.93亿元。
当日关注点
来自【交易信息汇总】: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51.15万元,散户资金净流入2289.18万元,呈现主力离场、散户接盘态势。来自【股本股东变化】: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达5.05万户,较去年底增加41.33%,筹码明显分散。来自【业绩披露要点】:2025年归母净利润2.03亿元,同比下降15.68%;但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7.95%,业绩回暖。来自【公司公告汇总】: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00元(含税),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42.54%,回报持续稳定。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51.15万元;游资资金净流出338.03万元;散户资金净流入2289.18万元。
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变动
近日富春环保披露,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.05万户,较12月31日增加1.48万户,增幅为41.33%。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.42万股减少至1.71万股,户均持股市值为10.31万元。
业绩披露要点财务报告
富春环保2025年年报显示,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3.54亿元,同比上升1.93%;归母净利润2.03亿元,同比下降15.68%;扣非净利润1.09亿元,同比下降37.07%;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,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5.01亿元,同比下降12.64%;单季度归母净利润-4001.21万元,同比下降123.45%;单季度扣非净利润-7454.11万元,同比下降420.18%;负债率46.96%,投资收益2673.35万元,财务费用7342.31万元,毛利率18.03%。
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,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.54亿元,同比增长1.93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.03亿元,同比减少15.68%;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.37亿元,同比增长28.34%。基本每股收益0.24元,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.93%。公司拟以865000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00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截至2025年末,公司总资产83.55亿元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.74亿元。热电联产业务总装机容量383兆瓦,锅炉蒸发量4600吨/小时。2025年碳排放配额交易32.62万吨,交易金额1972.55万元,结余碳排放配额95.56万吨。
2026年一季度报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,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,394,166,526.84元,同比增长24.14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,354,012.94元,同比增长7.95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,218,332.66元,同比增长51.49%。基本每股收益为0.12元/股,稀释每股收益为0.12元/股,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.45%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,814,528.59元,同比下降79.46%。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8,407,173,751.10元,较上年度末增长0.62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,277,652,900.50元,较上年度末增长2.48%。
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,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865,000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00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6,500,000.00元(含税),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.54%。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。
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、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、董事会工作报告、年度报告及其摘要、利润分配预案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、ESG报告等多项议案。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.54亿元,利润总额4.38亿元,归母净利润2.03亿元。会议还审议通过2026年度授信额度、对外担保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、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、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、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,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。
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,会议由董事会召集,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:00,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:15至下午15:00。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。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决算与预算、年度报告、利润分配预案、2026年度银行授信、对外担保额度、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。其中第4至第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。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述职。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,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。会议联系方式为胡斌,电话0571-63553779。
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,曾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,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。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,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,合计240万元,与2025年度持平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。
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》和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》。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/人(含税),履职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;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,按具体职务确定薪酬,未任职的不领取薪酬;高级管理人员按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。上述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,并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。
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《2025年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。公司将于2026年4月17日15:00-17:00通过“价值在线”平台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,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交流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。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链接或微信小程序参与,并可在会前提问。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万娇、独立董事周夏飞、总经理周宇峰、财务总监刘琪、董事会秘书胡斌。说明会后可通过平台查看会议情况。
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,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。报告显示,截至基准日,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,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运行。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,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%。公司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保证报告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无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》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、长期股权投资、固定资产、商誉、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,2025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,464.50万元。其中商誉减值准备5,055.76万元,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,982.41万元,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,763.16万元。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,464.50万元,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,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。
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,涉及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、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商品、接受劳务、销售商品等交易,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,975.00万元,实际发生额以合同和执行进度为准。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,不影响公司独立性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、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34,000.00万元的担保额度,其中为资产负债率≥70%的主体担保不超过32,000.00万元,为资产负债率<70%的主体担保不超过102,000.00万元。担保范围包括银行综合授信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,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。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,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。
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资质,2024年业务收入25.10亿元,审计上市公司518家。该所按审计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,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。审计过程中就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,未出现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,项目质量复核机制完善,团队配备合理,信息安全管理到位,职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2.5亿元。
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报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0日,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,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,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25.10亿元,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.49亿元,证券业务收入12.38亿元。该所2024年为51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审计收费总额6.20亿元,涉及制造业等多个行业,其中包括5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。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,并于2025年5月8日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。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资质、独立性、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,并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范围、时间安排、人员独立性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。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、客观,按时完成审计工作,出具的报告客观、准确、完整,有效履行了审计职责。
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,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拆借和应收暂付款,涉及铂瑞能源(义乌)、(新干)、(万载)、(南昌)等子公司,以及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、浙江汇丰纸业有限公司等。此外,公司与联营企业、持股5%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,包括预付工程款、办公楼款、租赁款、货款等。截至2025年末,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127,170.19万元。
关于“质量回报双提升”行动方案的公告
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践行国家政策,增强投资者信心,制定‘质量回报双提升’行动方案。公司将聚焦循环经济主业,强化科技创新,提升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;坚持规范运作,提升公司治理水平;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搭建多元投资者沟通渠道;健全股东回报机制,实施稳定现金分红,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5%,推动公司质量与投资者回报双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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